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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新闻坊] 贵州瓮安"6·28"事件公安局长及政委被免:死者第3次尸检表明系溺水死亡!

本主题由 展昭 于 2008-7-4 18:46 提升

贵州瓮安"6·28"事件公安局长及政委被免:死者第3次尸检表明系溺水死亡!

省委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

石宗源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林树森王富玉等出席
会议要求: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向社会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进一步稳定群众情绪;坚决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
会议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必须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须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金黔在线讯 7月3日下午,省委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通报事件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事件处置工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林树森,省委副书记王富玉,省委常委王正福、龙超云、李军、张少农、张群山、黄康生、崔亚东、谌贻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永安,副省长刘晓凯,省政协副主席杨玉学,省军区政委蒋崇安,省武警总队政委张生枝,省法院院长孙华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出席会议。
会上,省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组长王富玉汇报了瓮安“6·28”事件总体情况。黔南州委书记吴廷述、黔南州州长李月成、瓮安县委书记王勤汇报了瓮安“6·28”事件有关情况。瓮安县人大代表、玉华乡白岩村委会主任李水洋,瓮安县政协委员、县人民医院主管护师王德清和现场目击者代表瓮安县赵氏美发美容院经理赵承国,瓮安县离休老干部、原县区划办主任陈文清分别发言,介绍了在“6·28”事件中的所见所闻。他们对事件的发生深表痛心,希望党委、政府尽快平息事件,严厉惩治参与打砸抢烧的不法分子,加大干部教育和管理力度,早日恢复瓮安县的正常秩序。
在认真听取各方汇报和发言后,石宗源指出,瓮安“6·28”事件是一起由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酿成的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事件的发生,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省委、省政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切实把尽快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事态得到了基本控制,瓮安县的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稳定。经深入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参与,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突发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的稳定和贵州的形象。
石宗源要求,要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意味着责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的职务,按程序办理。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石宗源要求,要向社会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谣言止于真相。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是当前处置“6·28”事件十分关键的一项工作。社会舆论要求及时了解事实真相,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7月2日下午第三次尸体解剖检验结果再次表明,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此前互联网、新闻媒体和社会上都有种种说法,主要是对李树芬死因的质疑,并由此引起一系列的不满。因此,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把事实的真相迅速向社会公布。
石宗源要求,要进一步稳定群众情绪。贵州各族群众淳朴善良、通情达理,处置事件过程中,必须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要做好这一事件的善后工作,就必须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明了真情、实情。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开展工作,既要做好目前情绪仍不太稳定的少数群众的思想工作,又要注意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蛊惑群众,出现反复。



石宗源要求,要坚决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大量事实充分表明,这次事件中确有黑恶势力直接参与、直接指挥、打砸抢烧、违法犯罪。在处理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方面,对不明真相的和胁从的群众,应采取批评教育和团结的方法,绝不允许再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另一方面,对幕后策划、组织、参与打砸抢烧的挑头骨干分子和黑恶势力的骨干分子及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要加强调查取证,依法严肃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绳之以法,决不手软。
石宗源强调,“6·28”事件教训是深刻的,必须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才能支持我们、拥护我们。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重。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深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契机,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到人民群众中去、到群众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劝导说服;对于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从而使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并不断激化。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特别是对于干部队伍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一个也不能放过,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并公之于众。
石宗源强调,必须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不打掉,必将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不得安生,社会不得安宁;一有突发事件发生,他们就必然会跳出来兴风作浪,趁机破坏。必须立即在全省开展以“打黑除恶”为目标的严打整治斗争。全省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确定重点,哪里有黑恶势力,就在哪里重拳出击。要进行全面摸排,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切实加强防范。在城市,要重点打击交通运输、非法矿山、建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领域的各类市霸、行霸以及隐匿在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在农村,要重点打击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在城乡结合部,要重点打击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在矿区、车站、码头,要重点打击煤霸、车霸、船霸以及掠夺矿产、能源资源和侵蚀国有企业的各类黑恶势力。
石宗源强调,必须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6·28”事件反映了一些地方和干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都不强,一些领导干部见事迟、反应慢,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差、水平低。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改变这种状况。要建立健全集中领导、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信息情报工作,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报告,决不允许迟报漏报,更不允许隐瞒不报。同时,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否则,岂非咄咄怪事!
石宗源强调,必须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准确地发布信息,正确地引导舆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至关重要。要本着有利于事件妥当处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消除负面影响的原则,善用新媒体、占领新阵地,完善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对策,尽早准备预案,力争第一时间发布以事实为依据的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以增强新闻舆论的公信力。
会上,石宗源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在这起事件处理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给予的关心和理解表示谢意。
省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成员,省委副秘书长,瓮安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境内外部分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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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7月4日报道
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却演变成上万人聚集的恶性事件,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副省长黄康生等在瓮安县与当地干部座谈时分析说,瓮安“6·28”事件暴露出长期积聚的矛盾。
王富玉要求,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6·28”事件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广泛听取意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对信访、治安、民事、刑事等历史积案逐一清理,尽快结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黔南州政法委书记罗毅分析说,这几年虽然持续不断地对当地黑恶势力和帮派实施打击行动,但很难从根本上铲除。当地“两抢一盗”和打架斗殴等事件时常发生,年发刑事案件达到数百起,破案率仅为50%左右。发生的一些刑事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积案较多,部分群众积怨深。
瓮安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6·28”事件还暴露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复杂矛盾。罗毅说,当地水库移民搬迁、城镇改造拆迁、煤炭和磷矿等矿权纠纷、国企改制等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一些部门在化解过程中,办法不多。有一些矛盾久拖不决,群众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矛盾集中爆发。
瓮安县委组织部部长莫涛说,当地有少数党政干部缺乏危机意识,更缺乏党性和正气,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莫涛说,有一些干部不敢面对群众,深入、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的力度不够,对群众的冷暖关心不够,在工作中不敢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存在执法不严、情大于法、以情代法的现象。近年来一些学校比较注重文化知识教育,但对思想品德教育重视不够;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
与会人士认为,对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视不够,部分干部作风不扎实,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也是瓮安发生“6·28”事件的几个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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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瓮安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新任公安局长及政委已于7月3日晚赴任。

金黔在线7月4日讯 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新任命的黔南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庞鸿,瓮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胜已于7月3日晚赴任。

据悉,省委7月3日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会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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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贵阳7月3日电 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今天被省委书记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核心提示:7月2日,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根据技术要求,结果将在其后若干天出来。检验结束后,李树芬家人已按当地风俗对其遗体装棺安埋。

人民网贵阳7月2日电 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今天在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对该县三中学生李树芬的遗体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根据技术要求,结果将在其后若干天出来。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2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解剖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未发生过性行为。为充分体现公正、客观的检验原则,经省有关部门决定,由贵州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在李树芬的家乡对其遗体进行第3次解剖检验。解剖检验从今天上午11时20分开始,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部进行了细致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检验持续了2个多小时。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村民代表李成华见证了解剖检验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检验结果将尽快向其家属公布。检验结束后,李树芬家人已按当地风俗对其遗体装棺安埋。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




新闻发布会现场



瓮安县副县长肖松




公安局法医王代兴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日电 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今天19:40分,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 6月28日,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



[王兴正]: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王兴正]: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二、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王兴正]: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三、关于李树芬死亡后有关部门的处理经过



[王兴正]: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今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四、关于"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王兴正]: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王兴正]: 五、关于在"6.28"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



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目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通报。



中新网7月2日报道6月28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的群体性暴力事件。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据《贵州日报》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已对事件作出指示。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批示,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打电话到前线直接指挥。目前,除贵州省主要官员外,武警总队副参谋长及政委也已赶到瓮安。
“群体事件挑衅党委政府”
在瓮安举行的群众座谈会,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将“6·28事件”定性为: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据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王兴正介绍,“6·28”事件的起因,是一起学生死亡事件。
6月22日,该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6月28日16时,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
游行者和警方发生了激烈冲突。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
据了解,警方现已控制50余人,侦破正在进行中。
“处置事件无人员死亡”
王兴正说,6月29日19时,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当地公安、武警“保持了极大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据《贵州日报》报道,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一次群众座谈会上表示,“6·28”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重视,一些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反思”。
追问1 李树芬是怎么死的?
“自己跳河 不构成刑案”
李树芬死后,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自己跳河,但其亲属等人对此表示质疑,称其是被害。
昨晚,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举行6·28事件新闻发布会,对围绕事件的疑点和争议进行了解释。
据贵州警方介绍,6月21日20时许,李树芬与女同学王某一起出去玩。同行的还有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以及另一位男青年刘某。
当他们在县城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时,李树芬突然对刘某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
约十分钟后,陈某先离开了。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这时,他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入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人。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返回河边后,跳下河中施救,他见刘已体力不支,便先将刘拉上岸。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当地雍阳镇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并开展救援。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于22日凌晨3时许将李树芬打捞上岸,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称其是被害。


追问2 李树芬被强奸了?
警方将进行第三次尸检
李树芬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当地还有警察“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的传闻。
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进行了尸检。死者家属对尸检结果不满,要求对遗体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
据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介绍,6月25日上午11时30分许,他接州公安局通知,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王兴正表示,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死者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警方决定,在7月1日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松坚决否认当地警方有“硬抢尸体”的情况。
他说,自2006年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过去也未发生过,根本就没有。”
追问3 当事人是当地领导亲属?
“书记亲戚行凶说法不存在”
当地有传闻称,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法委书记罗毅介绍,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与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
据警方介绍,当事人陈某,1987年6月出生,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刘某,1990年1月出生,也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也为岩门组村民。王某,1992年7月出生。其父母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追问4 死者亲属是否被暴力攻击?
有传闻说,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其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她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伤。
据王兴正介绍,尸体复检结果出来后,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此后家属邀约300余人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表示:“(死者)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死者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
周国祥同时表示,李树芬叔叔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险公司门口,他遭人殴打,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现场
6月28日是周六。当日16时,一支300余人的队伍出现在瓮安街头,队伍里打着横幅。部分群众开始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
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
但是,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人员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20时许,事件参与者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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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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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助人为乐了一次了吧?
别和我谈论政治,我是个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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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6·28"事件公安局长及政委被免:暴露当地长期积累的矛盾!

恩!
拒买日货常州群40979382,欢迎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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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民政策!  但是不要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PS:  今天你做俯卧撑了吗?

[ 本帖最后由 zitjovi 于 2008-7-2 1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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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谈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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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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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啤酒的
[img/]http://hiphotos.baidu.com/%D0%A1%CB%EB/pic/item/dc7ed5582e61e18e810a188e.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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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抓住机会表现,把公平正义体现出来,何必遮遮掩掩,搞封杀是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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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15岁少女被一权贵子弟所奸,其叔叔上告未成,反被人打致死,引起万人公愤.详情不知.一定是社会问题累积所致.决不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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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次事件没有发生,还会有其他导火线引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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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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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硕鼠 于 2008-7-1 17:01 发表
我打酱油的……
可这次最好不要。
拒买日货常州群40979382,欢迎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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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情况偶有点了解,偶家电脑里还有29号瓮安网友给我发的28号当天上万老百姓在街道广场自发集合冲击公安局大楼放火时拍的照片的,那真是大快人心!因为28号政府封锁了出城道路和切断了网络和外省电话,所以到29号才发给我。我现在在外地出差等我回去了,我把照片和老百姓叙述的真实详细情况发给大家看。昨天看报纸说抓了3百多“不法分子”了,你们想想如果瓮安真有那么多“不法分子”那会是什么样的,那可能吗?想想GCD为什么要推翻国民党吧!而GCD起初又都是由一些什么人组织起来的,大家就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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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正义,我选择支持LZ
你希望掌握永恒,那你必须控制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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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燃情秋日 于 2008-7-1 17:39 发表


可这次最好不要。
那我再做两个俯卧撑吧!当然,不能做三个……

[ 本帖最后由 硕鼠 于 2008-7-2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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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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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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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处理地震灾害时赢得了尊重,在这件事情上好象太失败!
天高任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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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风禅 于 2008-7-1 17:42 发表
真实情况偶有点了解,偶家电脑里还有29号瓮安网友给我发的28号当天上万老百姓在街道广场自发集合冲击公安局大楼放火时拍的照片的,那真是大快人心!因为28号政府封锁了出城道路和切断了网络和外省电话,所以到29号才
共产党那时候就是靠组织那些"不法群众分子"才打败"万恶国民党反动派"才取得胜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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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现在地皮越刮越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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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太失败了

早知道不捐款了

只会欺负老百姓

捐得钱还不知道便宜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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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了
还是去AV片吧
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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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压到一切!,小介草民的冤屈算个啥? 谁叫你们不是统治阶级?高中的政治课本难道没说过"政府从来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