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8号下午17.30分左右,母亲在骑摩托车回家,在都事桃园,星园桥那里的路口,正要左拐,被从后方开来的一辆包面车高速撞倒!
母亲当时就被压在摩托车身下,头盔全部破了,后交警来到现场,我家亲戚也到了,做了一些测量.然后把我母亲送到了常州一院骨科住院,因为父亲下岗长年在外打工,不能及时回家.所以这个事情就交由舅舅与交警协商!目前住院已经四天,拍片CT做下来被诊断为,盆骨两处骨折,趾骨骨折,四天花去近4000元诊疗费.造事者除了当天在现场出现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因为对交通法规的无知,这几天去交警大队都没有任何进展,处理事故的交警对我们伤者家属的询问,也是推三阻四,让人感觉不明所以!
问交警要责任认定书,他说要看医院的诊断结果!说要开刀是一种说法,不开刀是另一种说法!狂晕!
问交警造事面包车驾驶员人呢?为什么不来一起协商解决,他说(他们联系了那个驾驶员,但驾驶员出差去了不在常州了)
问交警面包车驾驶员去哪了他说不清楚.
问交警所要包车驾驶员家庭住址,交警说不能透露!
问交警陪偿事宜,他说等病人出住再谈,保险公司会赔,现在谈也没有用!
面对每天几百元的治疗费用,现在真是一愁莫展!!!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忙出出招啊,简直要疯掉了,难道这就是交通事故处理的正常流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