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介绍】
檀头山景观隶属于象山县石浦镇,位于石浦港东8.5公里檀头山岛上,处大目洋和猫头洋之间。岛上山峦起伏,植被良好,岬湾相间,岸线曲折,自然风光独特,旅游资源丰富,其姐妹沙滩更是令人叫绝,质优、色黄,不粘不陷,有“潮来一排雪,潮去一片金”之称,生态环境未受破坏,自然气息浓郁,青山碧海,鸟语蝉鸣,金沙雪浪,奇礁怪石,被誉为“中国檀香山”.
【活动地点】檀头山岛
【活动日期】2007年8月10日(晚上8点出发)-8月12日 (晚上回来)
【活动天数】2天
【出游交通工具】 大巴
【活动人数】10人成行,15人以上设副领队(人选待定) 还有0个名额目前有25人
【活动性质】AA制,领队费用公摊
【预计费用】450左右,活动结束后多退少补
【报名方式】 0519-6915783 或 6601957 转敏钟
【集合地点】南大街天宇雅阁门口(联系人13584576061)
本次活动由U-CANOUTDOOR户外运动俱乐部举办可以登入 www.u-canoutdoor.com
俱乐部地址: 广华桥店:世纪明珠园商铺50号 电话:6915783 或新北区太阳城铜锣湾广场B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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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
8月10日 周五:晚上20:00点常州出发,次日凌晨5点左右到达象山石浦渔港。
8月11日 周六:从象山石浦渔港乘船达檀头山岛,徒步10分钟到达扎营点。啊,广袤的弯月大沙滩。大家自由活动 ,抓跳跳鱼、螃蟹、海螺,捡贝壳等。
12:00午饭,饭后可以在海边午睡。
16:00太阳已经不是很凶狠了(当然祈祷多云天气)换上泳衣,开始尽情的享受 蓝天,沙滩,阳光,美女,帅哥。
18:00岛上准备饭菜,品海鲜大餐!尽情的喝酒 狂欢!不醉不睡!哈哈!
19:30在沙滩上点起熊熊烈火开始我们浪漫的海滩活动,户外游戏!看月亮数星星, 放烟花。
21:30月光下螃蟹出没了 我们悄悄的带上头灯,抓螃蟹去。。。
23:30听着涛声入眠
周日:看日出的早点起来,不想看的睡到太阳晒到屁股 ,让涛声和海鸥的叫声 把他们唤醒!
8:00 收帐篷啦,然后早餐
9:30 登上海岛的最高峰 观赏辽阔的大海风光。
11:00上船,恋恋不舍离开檀头山岛!
12:00在石浦午餐
13:00到石浦镇海鲜批发市场看看。那里的海鲜超级的便宜。
14:00上车返回常州!
22点之前回到常州。
注: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实际计划可能会因活动参加的人数、体能状况、天气等因素而适当变动,以活动领队决定为准!!!
【本次活动基本装备】
本次不需要装备
我的装备: 背包\凉拖\户外水壶.水\零食\干粮\洗漱用品\防晒\PSP(看电影)\钱\内衣\外衣可以选宽松一点的\ 至于户外用品背包和帐篷可以去户外用品店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购或租用.
【可选装备】
冲锋衣裤、快干衣裤或者排汗T恤(如果天热,白天穿快干衣裤;晚上批冲锋衣裤;请勿穿牛仔裤)coolmax袜子,登山鞋的伴侣、户外帽(防晒)、墨镜(保护眼睛,还可摆酷)、刀具、炉头套锅气罐(如果想给自己开小灶或者煮咖啡请带)
【药品计划 】
创可贴、云南白药喷雾剂、止泻药、晕车晕船药、消炎药、风油精、防蚊药水。
【公用装备】对讲机。
【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以后拒绝一切报名人员,如有在报名截止后提出退出活动者,应分摊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用;
活动要求(慎重看完再报名)
关于环保
1)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可使用合成的洗涤用品污染水源;
2)尊重所处地方的一切事物,尽量将对当地所产生的影响减小至最小;
3)不随便招惹动物及任意砍伐保护及稀有植物;
4)野外如厕远离水源;
5)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杯、碗、筷等餐具,如果使用,请将用过的全部带回文明社会销毁。
关于安全
1)有独立行事的能力;
2)能够进行崎岖路况下的长途步行和溪流作业,可以在恶劣环境下野外露宿;
3)身体健康,谢绝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类似疾病的患者及平衡感差的队员;
4)户外运动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有其人力不可抗因素,因此参与活动人员要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
关于团队
1)能尊重科学的登山准备和领队的安排,一切行动以团队利益为主;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协调能力,能有效的完成领队的命令;
3)出门我们就是一个集体了,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需要帮助的队员应按自身能力给予援助;
4)严禁个人英雄主义。
【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
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注意:在本贴报名时表示你已经同意此免责条款。
【声明】
◎ 凡报名人员视同默认以下条款
◎ 本次活动召集人与同行人员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支持者。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召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召集人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召集人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领队、副领队、协作、收队及财务官
◎ 为了安全起见,整个队伍集体前进,不得离开队伍单独行动。最佳距离是看得见,拉得着,活动中听从指挥,发扬团队协作精神
◎ 活动过程中如有头晕、头疼、呕心、想吐等不适症状必须及时向领队汇报
◎ 活动中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植被,鼓励拾捡垃圾,提倡环保
◎ 以上作为强制性要求,欲报名者请详细阅读以上声明,报名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不要报名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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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敏钟 于 2007-8-9 11:23 编辑 ]